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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23年首都绿化美化先进报表的通知--集体和个人

时间:2023-11-23 18:45:36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推荐表彰2023年度
首都绿化美化先进候选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根据首绿办字[2023]21号文件要求,我市将开展2023年度首都绿化美化先进评选表彰工作。经研究,请贵校推荐1个相关业务单位为2023年度首都全民义务植树先进候选单位,并推荐1名同志为2023年度首都绿化美化先进个人候选人(评选标准附后)。
请被推荐的先进候选集体按表格填报说明要求填写《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表彰奖励先进集体登记表》、《机关事业单位征求意见表》和《2023年市教委系统首都全民义务植树先进单位申报表》;先进个人候选人按要求填写《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表彰奖励先进个人登记表》、《机关事业单位征求意见表》和《2023年市教委系统首都绿化美化先进个人申报表》。请于12月8日前将《初审推荐对象表》、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电子版报送至邮箱bjxsick@163.com,纸质版(一式二份,A4纸双面打印)报送至市教委学校基建后勤管理事务中心,相关表格电子版可从北京市教育系统节能减排应用平台http://jnjp.bjedu.cn“通知公告”栏下载。
联 系 人:战先政 18610569521;   徐丛辉 13718885337
电子邮箱:bjxsick@163.com
地    址:北京市北四环东路95号(北京市学校基建后勤管理事务中心)

附件1:2023年度首都绿化美化先进评选程序
附件2:首都全民义务植树先进单位评选标准
附件3:首都绿化美化先进个人评选标准
附件4:填表说明
附件5:《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表彰奖励先进集体登记表》
附件6:《机关事业单位征求意见表》
附件7:《2023年市教委系统首都全民义务植树先进单位申报表》
附件8:《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表彰奖励先进个人登记表》
附件9:《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征求意见表》
附件10:《2023年市教委系统首都绿化美化先进个人申报表》
附件11:初审推荐对象表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3年11月23日


附件1

2023年度首都绿化美化先进评选程序
实行“两审三公示”。即区级或部门(系统)初审和首都绿化美化评比表彰领导小组复审两次审核。首都绿化美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分别在本单位、本区或本部门(系统)和全市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1.根据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评比表彰通知要求,按照评选条件,拟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在本单位公示。
2.公示无异议后,各部门(系统)推荐对象由部门(系统)各级绿化工作管理部门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报首都绿化美化评比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3.首都绿化美化评比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区和部门(系统)推荐材料进行初审后,确定为推荐对象,并将初审结果反馈各区和部门(系统)。
4.各区和部门(系统)在本地区、本部门(系统)范围内对推荐对象以适当形式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2023年11月30日前将正式推荐材料上报首都绿化美化评比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5.首都绿化美化评比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复审后,确定为拟表彰对象,并在首都地区进行公示,根据公示情况,由首都绿化委员会全会研究确定正式表彰对象,并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


附件2

首都全民义务植树先进单位评选标准
(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认真贯彻有关国土绿化的政策、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首都绿化美化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积极配合市、区绿化部门完成与绿化有关的工作,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绿化宣传教育活动。在增加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为实现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维护生态安全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三)积极组织本单位职工参加首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党员、干部带头参加。适龄公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0%以上。搞好本单位庭院绿化和赴郊区义务植树工作。
(四)创新工作机制,在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园艺驿站推广和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等群众绿化美化工作中表现突出。
(五)全面完成市绿化部门下达的绿化任务指标。成活率达到90%以上,实现年度管护要求和目标,技术档案健全。
(六)无乱砍滥伐、无责任火灾和病虫害发生。
(七)年度义务植树任务组织完成好,对赴郊区义务植树单位服务好。

评选单位应推荐处级以下相关业务部门


附件3

首都绿化美化先进个人评选标准

(一)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首都的绿化美化事业。长年坚持在绿化造林工作第一线或长期参加义务植树劳动,尽职尽责,完成或超额完成任务,成绩显著。
(二)在园林绿化科学研究、规划设计、技术推广和革新等工作中成绩突出,并获得市级以上科技成果奖。
(三)在绿化造林、绿化经营管理、绿化宣传等工作中,成绩显著,贡献突出。
(四)在认建认养绿地(林地)、植纪念树、造纪念林等多种义务植树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
(五)完成年度个人义务植树尽责任务并取得《首都全民义务植树尽责证书》。

评选对象应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人员,处级及以上干部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附件4

《北京市市级表彰奖励登记表》填写说明
首都绿化美化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要分别填写《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表彰奖励先进集体登记表》和《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表彰奖励先进个人登记表》,一式三份,A4纸正反面打印。填写的主要先进事迹要求内容真实、文字精练。
一、先进集体登记表中的项目
1.“表彰奖励名称”填写“首都全民义务植树先进单位”。
2.“受奖单位名称”写全称。
3.“人数”指受奖单位人数。
4.“主办单位”填写“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5.“呈报单位意见”:需要受奖集体或受奖个人所在单位的盖章和签署意见后,由系统主管部门(委办局或委办局绿化委员会、绿化领导小组)签署意见、加盖委办局公章呈报。
6.“主办单位意见”和“批准机关意见”不填写
二、先进个人登记表中的项目
1.“表彰奖励名称”填写“首都绿化美化先进个人”。
2.“受奖人员所在单位”写全称。
3.“主办单位”填写“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4.“呈报单位意见”:需要受奖集体或受奖个人所在单位的盖章和签署意见后,由系统主管部门(委办局或委办局绿化委员会、绿化领导小组)签署意见、加盖委办局公章呈报。
5.“主办单位意见”和“批准机关意见”不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