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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表彰2021年度首都绿化美化先进个人候选人的通知

编辑:北京市学校基建后勤管理事务中心 时间:2021-11-18 12:16:00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推荐表彰2021年度
首都绿化美化先进个人候选人的通知


根据首绿办字[2021]26号文件要求,我市将开展2021年度首都绿化美化先进评选表彰工作。经研究,请贵单位推荐1名同志为2021年度首都绿化美化先进个人候选人(评选标准附后)。
请被推荐的先进个人候选人按照表格填报说明要求填写《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表彰奖励先进个人登记表》、《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征求意见表》和《2021年首都绿化美化先进个人申报表》。请于11月25日前将相关表格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报送至市教委学校后勤处,相关表格电子版可从北京市教育系统节能减排应用平台http://jnjp.bjedu.cn“通知公告”栏下载。
联 系 人:张炀  66023049  18910281808
电子邮箱:bjjyjn@jw.beijing.gov.cn
地    址: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09号201房间


附件1:2021年度首都绿化美化先进评选程序

附件2:首都绿化美化先进个人评选标准

附件3:填表说明

附件4:《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表彰奖励先进个人登记表》(下载)


附件5:《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征求意见表》(下载)


附件6:《2021年市教委系统首都绿化美化先进个人申报表》(下载)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1年11月18日

附件1 2021年度首都绿化美化先进评选程序

实行“两审三公示”。即区级或部门(系统)初审和首都绿化美化评比表彰领导小组复审两次审核。首都绿化美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分别在本单位、本区或本部门(系统)和全市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1.根据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评比表彰通知要求,按照评选条件,拟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在本单位公示。
2.公示无异议后,各部门(系统)推荐对象由部门(系统)各级绿化工作管理部门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报首都绿化美化评比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3.首都绿化美化评比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区和部门(系统)推荐材料进行初审后,确定为推荐对象,并将初审结果反馈各区和部门(系统)。
4.各区和部门(系统)在本地区、本部门(系统)范围内对推荐对象以适当形式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2021年11月30日前将正式推荐材料上报首都绿化美化评比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5.首都绿化美化评比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复审后,确定为拟表彰对象,并在首都地区进行公示,根据公示情况,由首都绿化委员会全会研究确定正式表彰对象,并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


附件2 首都绿化美化先进个人评选标准

(一)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首都绿化美化事业。长年坚持在绿化造林工作一线或长期参加义务植树劳动,尽职尽责,完成或超额完成任务,成绩显著。
(二)在园林绿化科学研究、规划设计、技术推广和革新等工作中成绩突出。
(三)在造林绿化、生态资源保护与利用、林政执法、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控、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古树名木保护、城乡绿化管护、宣传绿化美化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四)适龄公民完成年度个人义务植树尽责任务并取得《 首都全民义务植树尽责证书》。
评选对象应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人员,处级及以上干部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附件3《北京市市级表彰奖励登记表》填写说明

首都绿化美化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要分别填写《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表彰奖励先进集体登记表》和《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表彰奖励先进个人登记表》,一式三份,A4纸正反面打印。填写的主要先进事迹要求内容真实、文字精练。
一、先进集体登记表中的项目
1.“表彰奖励名称”填写“首都全民义务植树先进单位”。   

2.“受奖单位名称”写全称。
3.“人数”指受奖单位人数。
4.“主办单位”填写“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5.“呈报单位意见”:需要受奖集体或受奖个人所在单位的盖章和签署意见后,由系统主管部门(委办局或委办局绿化委员会、绿化领导小组)签署意见、加盖委办局公章呈报。
6.“主办单位意见”和“批准机关意见”不填写
二、先进个人登记表中的项目
1.“表彰奖励名称”填写“首都绿化美化先进个人”。
2.“受奖人员所在单位”写全称。
3.“主办单位”填写“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4.“呈报单位意见”:需要受奖集体或受奖个人所在单位的盖章和签署意见后,由系统主管部门(委办局或委办局绿化委员会、绿化领导小组)签署意见、加盖委办局公章呈报。
5.“主办单位意见”和“批准机关意见”不填写。